朱熹和其他宋代学者的著作从南宋到明日趋重要,这一点没人会有异议,但也不能就此以为明代社会是宋代社会的延续。明代一个十分重要的变化,也许就是宗族礼仪的传播,这在广东以祠堂为中心,而在北方,则往往是画着同样的祠堂的画像。如果信仰祖先和祖传礼仪应该如祭祀神明一样被视为“民间宗教”的一部分不过是一种假设,那么从宋代的地方神明认可转向以祭祀祖先作为国家与地方礼仪的接触点,便须在比较宋明两代的国家与社群关系之时多加注意。南宋时期,尽管官僚集团已经察觉到其利益并不依存于让皇帝当神仙的道教,而是依存于以皇帝权威之名实施礼仪秩序的儒家,然而看来只是到了明代,由于礼仪的传播,官僚集团才不但得以在祭祀祖先,而且也在据此原则建立地方社会方面,把授权他们维持礼仪以实施所有人间秩序的意识形态付诸实现。
戴乐(Romeyn Taylor)在一篇说明官方礼仪与民间信仰相互关系的文章中指出:
官方宗教并不是一种制度,而是种种经典的、伪经典的、民间的,以及道教的信仰,复杂、互相矛盾,而且不稳定的集合。这是经典传统的严格与相对的理性主义标准,与民间宗教色彩缤纷而直率的风格的角力场所。官方宗教在内容和风格上,是皇帝、儒家的礼法者、地方精英,以及道士之间利益冲突的产物。[29]